不识五谷,不事稼穑。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对农业劳动不熟悉,不热爱,连长在地里稻、麦、玉米、高梁等五谷都不能分辨,更不愿也不会干农活。按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国是一个农耕社会,老百姓热爱土地,勤劳俭朴,对这种不识五谷,不事稼穑的人是看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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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 主张不事稼穑的观点,但 这绝非轻视老百姓,轻视农民,恰恰相反,而是重视农民,保护农民。主张不事稼穑,实质就是 主张“不与 民争业(利)”,即政府官员不应该再直接从事包括农业在 内的 任何产业的 经营。《论语》子路第十三篇第四章: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
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 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 夫 如 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 用稼!”这里是
明确的 行业分工思想。孔子认为,自己以及自己的学生与 “老农”、“老圃”所 从的 行业根本不同。对于 耕田、种菜园来说,自己是 非专业的 ,而“老农”、“老圃”则是专业的 ,自己不如 他 们。孔子自己所 从事的 行业则属于 “政治业”,也是 “道义业”,其职责是 用道义去教化社会。我
此前已经多次指出,自古至今,中国的 行业分工是 最 健全的 。 如 果以中国为标准,唯有 中国存在 真正的 分工,其他 任何文明,包括现代文明都没有 做到真正的 分工。衡量一个社会是
否出现真正分工体系的 标准就是 ,是否出现独立的 政治业,也 是 独立的 道义业。政治业独立与 否的 标准则是,从政人员是 否被真正切断与 任何经济产业的 直接联系,从政人员是 否被禁止从事任何的 产业经营。这就是 著名的 “不与 民争业(利)。”在
中国之外的 西方,无论是 古代,还是 现代,则一直没有 出现真正独立的 政治业,因此,也 就没有 真正健全的 分工体系。美国的
政治体制,在 现代文明中被认为是 最 先进、发达的 ,但 是 ,美国的 政治并没有 做到真正的 独立,真正的 专业化,因为美国的政治并没有 做到真正切断与 经济部门的 直接联系。他 们包括总统在 内的 政府官员,在 做官的 同时,依然 可以继续拥有 经济产业。譬如美国的 现任总统特朗普,原本就是 一个地 产大亨,直接通过 选举而登上总统之位。同时,总统的
选举则还可以直接接受来自经济界的 “政治献金”。 而且 企业界还可以资助一些所 谓的 “智囊”、研究机构,去对政府进行游说和影响。在
中国自古以来的 政治传统中,不仅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产业经营,而且 ,也 禁止政府和 官员与任何产业和 商人发生任何的 直接联系,即禁止“官商勾结”,禁止商人干政。美国的 官员不仅自己还可以直接拥有和 经济产业,而且,政府和 官员还可以与 商人发生直接,“官商勾结”、“商人干政”都是 光明正大的 ,合法的 。孔子还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则是反过来在说明和维护政治业的独立。
孔子反复强调的
“君子小人”之辩,“义利”之辩,实质上也 都有 行业分工的 意义。君子和 小人也 是 两个不同的 职业群体,前者 从事的是 “道义业”、“政治业”,后者 从事的 则是 “利益业”、“经济业”,两者 之间界限清晰,相互独立。孟子在
这个问题上则做了 更深入的 分析。在 当时有 个“农家”,主张所 有的 人都应该亲自参加农业劳动,自己所 吃的 粮食必须自己种,否则就是对其他 人的 剥削。孟子则极力反对。他 用社会分工的原理,证明“政治-道义业”,是 一个独立的 行业,为社会提供专业的 “政治-道义”服务。为更好地 履行自己专业职责,这个“政治-道义业”理应不能再参与 任何的 经济产业,不能再从事任何追求利益的 行为。最
著名的 就是 “君子”、“小人”与 “恒产”、“恒心”的关系。“无恒产而有 恒心者 ,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这里的 “士”就是 君子,也 是 政治业从业者。“恒产”就是 能够带来稳定收入的经济产业。“士”按照行业分工本来就是
“不与 民争业”的,不能拥有 和 经营任何产业的 ,本来就是 “无恒产”的 ,他 们的 收入是来自国家俸禄。因此能够做到在 缺乏“恒产”的 情况下,保持“恒心”。而“民”则是
各经济产业的 从业者,他 们的 收入就是 来自他 们所 经营的 产业,一旦没有 “恒产”,就意味着 他 们将失去生活来源,因此无法保持“恒心”。这么解释绝非在
论证“经济决定论”,而只是 说明,“义利”之变并非仅仅停留在 空洞的 道德说教水平,而是已经深化到行业分工的 水平,由行业分工为其支撑。实际上,是先有的独立的道义的概念,后有的独立的政治-道义行业。
《诗经 魏风》中的
好几首诗,也 是 基于 行业分工的 ,也是 意在 建立独立的 政治-道义业。最 为著名的 就是 《硕鼠》和 《伐檀》。《硕鼠》: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伐檀》: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现代一般认为这两首诗是
讽刺和 反对政府高税收的 ,事实并非如 此。所 讽刺和 反对的 并非政府的 高税收,而是 魏国农民对税收的 彻底抵抗。魏国当时所 流行的 观念是“农家”的 ,认为官员们也 应该亲自劳动。如 果自己不参与 直接的 劳动,而获得粮食和 食物,就是对人民的 剥削,无法容忍。也 就是说,当时的 魏国还接受不了 独立的 政治也 这样的 理念。在
第三次对汉武帝的 回答中,即“天人三策”之第三策,董仲舒说:“夫 天亦有所 分子(公平对待,不让某个单一物种太强大),予之齿者去其角,傅(附)其翼者 两其足,是 所 受大者 不得取小也 。古之所 予禄者 ,不食于力(农业、工业),不动于 末(商业),是 亦受大者 不得取小,与 天同意者也。”董仲舒还说:“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
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 宜法以为制,大夫 之所 当循以为行也 。”“受禄之家”就是 指包括天子皇帝在 内的 政府官员。政府官员的 收入应该全部来自朝廷提供的 俸禄薪水,而不能再经营其他 任何产业。然
后董仲舒就举了 “拔葵去织”之事例:“故公仪子(公仪休)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 舍而茹(食菜)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 夺园夫 红女利乎!”